汉阳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优秀空间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武汉市教育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精神,进一步促进优质教学空间资源的规模化应用,提升教师个人空间建设与应用水平,检验各校教育云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推进我区基础教育信息化快速发展,区教育局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开展“优秀学校空间”和“优秀教师空间”评比活动。一、参加对象
我区武汉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用户,含教师个人用户和学校用户。
二、评选内容
通过武汉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网络空间,实现教育资源的建设和共享,网络教研的实施,以及网络德育的辐射,进一步提升教师现代教育技术水平,使网络空间建设与教育教学管理有机融合,为落实教育空间“人人通”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评选实施
1.制定区级方案(2015年10月)
2.空间建设准备(2015年11月-12月)
①空间建设:2014年11月启动至今
②参评准备:全区所有中小学学校在收到活动通知日起,将本通知转发到学校空间和校园网站上,以便教师随时查看。梳理学校教师空间数,对于异动教师要及时新建账号或解除从属关系,保证教师参赛资格。组织全校教师积极准备,进一步完善学校和个人教育云空间建设。评比规则参考附件:《汉阳区“武汉教育云”教师个人空间、学校空间评比标准》。
3.学校初评(2015年12月)
制定校内评比方案,鼓励原创资源,评选出学校优秀教师个人空间(含班级空间),并推荐两名教师参加区级评选。
4.区级评选(2016月1月)
本次以武汉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后台数据为主要指标,结合学校推荐名单和专家组意见,评选出优秀学校空间和个人空间,并在网上公示。学校空间评选方向重点以对教育云平台的与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相结合的特色运用方式,并有显著的应用成果。
四、奖项设置
1.“优秀学校空间”奖项设置:
5-10名
2.教师个人空间奖项设置:
汉阳区“十佳教师个人空间”10名,汉阳区“优秀教师个人空间”40名,不分学段。
3.奖励说明
获奖学校、教师,区级颁发奖证及奖品;校内评比的优秀教师,学校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相关要求
1.教育云平台空间的建设与应用是武汉教育云示范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教育云应用普及的一个突破口,将作为区教育局对各学校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2.学校和个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此项评选活动的价值与意义,在学校教育云建设专班的指导、统筹下,和高效课堂建设相结合,探索教育教学管理新途径,精心策划、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校级评选推荐工作。
3.1月4日前,上交“优秀学校空间”评选表和“优秀教师空间”推荐表(附件2、3)。纸质表格一式两份交基教科,电子稿发送到邮箱13861304@qq.com。
工作协调:刘 瑱(基教科) 84833255
技术指导:张宝军(电科中心)13517123831
技术支持:王 勇(天喻公司)18909911521
汉阳区教育局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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