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2022年8月29日(周一 10:00——11:00)
活动地点:四楼党员活动中心
活动主题:廉政教育记心中 开学谋划用全力
参加对象: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
活动主持:吴荣俊
新闻撰稿:吴荣俊
美篇制作、新闻简报:王芬
活动内容:
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1.通报到会情况和党费收缴情况(方珊、陆雪)
2.奏唱国歌(周凝文)
3.重温入党誓词(邓冲)
第四章 党的地方组织
第二十八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在下届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经常工作,直到新的常务委员会产生为止。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第二十九条 党的地区委员会和相当于地区委员会的组织,是党的省、自治区委员会在几个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派出的代表机关。它根据省、自治区委员会的授权,领导本地区的工作。
第三十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以学促思,以思促行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武汉重要讲话精神。
2.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
3. 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
4. 认真学习贯彻加快推进武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暨武汉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
三、幸福党课,楚林思政
1.支委讲党课
支委韦莉:专题党课学习《手中有尺 心中有戒——清廉学校建设党风廉政宣教月学习活动》
2.党员微党课
学习之星:陆雪党员微党课《廉洁从业,须练好“三种功”》
四、开展廉政警示教育。
1.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传达汉阳区清廉学校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加强过程性管理,明确阶段性目标。(刘艳萍)
2. 党员学唱《明月入怀》
3.分小组进行廉政警示教育专题学习讨论。(吴荣俊)
五、活动总结,工作提示
1.党员笔记要求
2.学习强国打卡,8月份数据,打卡数据,月积分排名,总排名
3.纪检答题完成情况
4.“看见学生教育小事坚持做”清单,1号正式开启。
5.社区下沉数据公示,及八月下沉社区工作总结。
6.秋季开学工作的先锋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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