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2022年7月4日(周一10:30——11:30)
活动地点:小报告厅
活动主题:喜迎二十大,建功英雄城
参加对象: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全体教师
活动主持:吴荣俊
新闻撰稿:吴荣俊
美篇制作、新闻简报:王诗
活动内容:
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1.通报到会情况和党费收缴情况(方珊、陆雪)
2.奏唱国歌(周凝文)
3.重温入党誓词(杨敏)
4.诵读《党章》(第四章 党的地方组织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党的地方组织
第二十五条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大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六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四)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由它选举的委员会的任期相应地改变。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分别由上一级委员会决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出缺,由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工作。
二、以学促思,以思促行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武汉重要讲话精神。
2.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特别是王蒙徽同志在大会上所作的《立足新发展阶段 贯彻新发展理念 努力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 奋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报告精神。
三、楚林大思政,党课我来讲
支部委员韦莉讲党课:《信予初心,强国有我》
四、看见学生,教育小事坚持做
公布“看见学生,教育小事坚持做”楚林领航目标清单,请全体教师督促完成
五、党务公示,工作提醒
1.通报上月党员学习笔记、学习强国学习情况
2.党务公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公示、上半年下沉社区情况公示
3.党务档案专项整理工作:学校综合档案、人事档案、业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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